市教育局

(一)制订全市中小学校、大中专院校和校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有关制度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(二)制定全市中小学校、大中专院校和校办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、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组织指导教育部门、中小学校、大中专院校和校办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