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卫生局

(一)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新、改、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。
(二)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、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,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,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、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。
(三)对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许可内容进行巡回监督检查,对违反《食品卫生法》的行为依法查处。
(四)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,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。
(五)负责宣传食品卫生、营养知识。
(六)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,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及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。
(七)对餐饮业、食堂进行食品卫生监测、检验和技术指导,并进行食品卫生学评价。
(八)负责监管内容食品卫生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预测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