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(一)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二)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三)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。
(四)综合协调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
(五)负责收集、汇总、及时传递、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。
(六)组织、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
(七)组织、协调全市重大、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,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,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(八)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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